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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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海门市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星镇镇南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三星镇镇南村公共服务中心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三星镇镇南村公共服务中心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本项目位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三星镇镇南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三星镇镇南村公共服务中心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三星镇镇南村公共服务中心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本项目位于三星镇镇南村,利用现有的条件进行改造装修布置。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6.5万元。包含设计费、施工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费、税金、人员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对投标资格的相关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广告设计制作或综合广告;
②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广告设计制作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广告设计制作或综合广告)作为联合体组成单位。
③ 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资质。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三、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形式递交,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帐户名:海门市财政局
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
帐号:06120124200000016003845
各投标供应商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必须以自身名义的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招标人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1. 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栏目自行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考察地点:徐女士,联系人及电话:***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 8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叠石桥商务大厦东裙房217室)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三星镇镇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