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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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30 |
招标代理: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己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报建编号:****MH****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银行 |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临时设施工程己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报建编号:1902MH034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地块位于联航路以南、召楼路以西、万泰路以东、联川路以北。总用地面积78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估9891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330平方米,地下面积4580平方米,建安费用约9.6亿元。
本工程分为数据机房、冷冻站、紧急抢修指挥中心(ECC)、柴发动力区、110KV用户站、运营管控楼、综合楼等多个单体。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临时围墙、场地清理等工作。具体为:临时活动板房2栋,附属的水电安装、化粪池、隔油池;沿地块红线搭设夹芯彩钢板围墙(高度2.5米)及联航路、联川路口临时工地大门;场地清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4)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提交上海住建委打印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日期为开标日期前2个工作日以内)。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3.4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3.5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1989999515@qq.com,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账 号:216380100100066369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989999515@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28号岚桥国际大厦6楼会议室一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以及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上海分公司地址:***
邮 编: 200120 邮编:
联系人***
电 话: 021-20581154 电 话:17321200466
电子邮件***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