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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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6 |
地 区: | 常德市 |
内 容: | 经皂*社区居支两委和村民代表共同研究,代表会讨论通过,报请皂*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对皂*社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亮化工程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情况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皂*社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亮化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皂*社区居委会。 *、项目概况: |
经皂市社区居支两委和村民代表共同研究,代表会讨论通过,报请皂市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对皂市社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亮化工程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情况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皂市社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亮化工程项目
2、业主单位:皂市社区居委会。
3、项目概况:皂市社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亮化工程:从皂市社区辖区老镇政府至新镇政府(上、下南溪街)全长1800米,采用太阳能路灯安装,安装高度8米、瓦数40瓦、横杆1.5米,共60盏。(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6、施工工期:30天。
7、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报名:⑴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⑷个人简历一份;⑸投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施工设备、施工人员在施工期必须购买相应保险等安全承诺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6日17:00时截止。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4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16日17:00时;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皂市社区美丽乡村示范带亮化工程项目。如果没有注明,由此造成无法出示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客户名称: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经管办
开户银行:石门县农村商业银行皂市支行
账 号:82012950000007402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进场施工并完成工程进度30%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后的7个工作日后退还,退还时需凭投标人领据及招标单位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投标单位制定详细的投标书,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安全、劳动力安排、材料品牌、规格、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
五、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额带资承包,该项目完工经上级主管部门、镇政府及皂市社区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表、决算报告、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和建安发票到皂市社区报账。
六、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报名时可以要求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要求。
报名地点:皂市镇皂市社区居委会
联 系 人:李树贵 电话:***
皂市社区居委会 皂市镇人民政府经管站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