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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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软硬件维 |
关键词: | 银行 |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采购内容:数据中心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负责人***
(5)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常新支行
帐号:3209820541010088666664
注: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8月15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