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市政市容环境保障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并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类甲级;(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市政市容环境保障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02-02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9-2229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该项目位于长宁区辖区内,含交通、河道、市政等相关综合整治内容的设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交付。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76849.00元(国库资金:676849.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09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均为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响应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7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6日(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1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8月21日下午13:30时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资格。(2)无疑问函或疑问函原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网上响应回执、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当场递交。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20楼会议室。5、响应文件(电子及纸质)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050 |
邮编: |
200023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