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控制设备抢修维保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包件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包件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包件3: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注:非上海施工企业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上海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控制设备抢修维保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90806-043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43299,01-19-43300,01-19-433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1: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标志标线抢修及维保,预算金额121万元。包括在用交通设施的抢修、维修;安全巡视、新增、改建、迁移交通设施等零星项目等。包件2: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信号灯优化完善抢修及维保,预算金额125万元。包括范围内交通信号灯的日常养护、保洁和抢修,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的保养维护、应急抢修,并对交通信号灯进行改造等。包件3:外高桥保税区和机场综保区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抢修及维保,预算金额65万元。包括1、交通信号灯控制设施日常维护保养;2、交通信号灯控制设备抢修等。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12个月,暂定2019.9.1到2020.8.31,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110000.00元(国库资金:311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0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6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09 10:00:00至2019-08-16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7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27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B07室。届时请供应商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2019年8月16日14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2、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8月19日1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131 |
邮编: |
200135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