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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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9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再生**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消防系统工程 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再生**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消防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化工 |
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消防系统工程
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消防系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七路,占地约为54206.29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危废焚烧生产线,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理生产线,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生产线,废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建设生产车间、仓储库房、生活办公用房及其他项目所需辅助设施。一期项目包括焚烧处置规模4万吨/年(其中一期2万吨/年,预留二期焚烧线2万吨/年)。物化处理系统3万吨/年(其中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系统1.5万吨/年,废乳化油、含油废水处理系统1.5万吨/年)。
2.2建设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七路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消防水管线(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建筑物防排烟系统、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等)、消防设备的采购及系统的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及全厂消防系统的验收,并提供招标人供货范围以外的材料等工程竣工所需的物资、消防工程所有手续的办理,直至交付使用,并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本项目工程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详见报价说明。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施工建设、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2018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投标人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3.4信誉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在设计施工合同履约方面没有不良记录、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等事故等;
(证明材料:信誉情况说明以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其审查的权利,承诺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7人员要求:
1)、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2)、安全员1名,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应提供履历表注明工作年限并加盖公章);具有安全员证或C类安全考核证书;
3.8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同类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数以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投标时合同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09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2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领购招标文件。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平台标书发售技术支持电话:***
4.3 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8月29日 9 时 00 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32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联 系 人***
电 话:18911318578、1854036597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
电 话:18802488589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