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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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包头市 |
内 容: | ***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屋面防水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屋面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NZC****-*** 采购目录: 工程类\专业施工\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 |
包头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屋面防水工程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屋面防水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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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61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NZC2019-142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专业施工\防水工程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等级4、项目经理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招标部(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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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08月30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 | ||||||||||
采购人联系人*** | 贺美荣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22859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5905250096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牛群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799716 | ||||||||||
采购文件: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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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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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8月09日 17:00至2019年08月16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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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