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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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宝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珠宝二街*场改造提升项目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宝城街道办事处投**建,本项目位于宝城街道**村。本期工程范围包括:钢架棚二次结构 |
关键词: | 政府 街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昌乐县人民政府宝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珠宝二街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8月8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昌乐县宝城街道办事处投资兴建,本项目位于宝城街道东风村。本期工程范围包括:钢架棚二次结构施工工程、室内摆台、墙体施工、水泥地面施工和基础设施配套、外墙粉刷工程、制作宣传版面和市场布局图、垃圾桶购置、建设熟食加工棚、拆除及清运原钢架棚围档等项目。
项目预算:298.61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工程量清单及要求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完工后满足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如投标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投标人符合上述通知中规定的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条件,给予其自身生产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6.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竣工完成并交付使用。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材料。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8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乐县人民政府宝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宪伟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