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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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4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为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交通集团苕溪公司现现决定采用明标抽签方式对良渚遗址公园西入口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编号:余交集团(****)采购***,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良渚遗址公园西入口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选择。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 公园 |
为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交通集团苕溪公司现现决定采用明标抽签方式对良渚遗址公园西入口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编号:余交集团(2019)采购097,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良渚遗址公园西入口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选择。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估算总投资(亿) |
建设单位 |
备注 |
1 |
良渚遗址公园西入口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
1.3 |
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三、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项目所涉及到的工程设计、监理、土建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以及设备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及清单编制服务。对以上项目进行明标抽签,抽取对象为已在杭州市余杭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2019年信息录入手续的招标代理机构,且需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抽取数量1家。
四、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现场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要求现场投标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已在杭州市余杭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2019年信息录入手续。(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是“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规模与人员标准需遵照《余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规模与人员标准》(余公资〔2019〕2号文)执行。(原则上须在本单位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不含补缴和退休返聘人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14日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答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
4、开标地点:交通集团5楼507开标室。
5、投标保证金:(1)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3000元,拒收现金。(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16时00分,户名:余杭交通集团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虚拟账户:83040683600188001000015)
(2)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按时足额自行以转账支票、电汇、电子网银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交通集团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与项目对应的虚拟账户(此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缴款凭证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以现金方式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
(3)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因素,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4)集团小额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对缴纳的保证金不开具收款收据(退款时各投标单位也无需提供收据),投标人应将保证金缴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入其招标文件中。
(5)根据余公资〔2014〕1号文件精神,凡已在区住建局招标办预缴“年度保证金”的区内各总承包及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在参与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
(6)保证金管理人员和合作银行应在履行保证金管理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证金保密规定。
(7)开标时,由业主单位、集团小额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区交通集团小额财务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清单(加盖小额财务章)对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视为无效投标人。
(8)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存在以下行为的,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保证金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后坚持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
3)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6)投标单位或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如投标信息造假等),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的。
六、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七、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投标人的抽取球号:按投标人抽签顺序的编号(从小到大)由投标人依次抽取一球,该球号码代表投标人;
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由招标人按抽取的项目开标顺序依次抽取1次,投标人的抽取球号与招标人球号相同的的即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标。
八、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
九、费用计取
根据余财政【2018】2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80%计取。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18号
邮 编:311100
电 话:86230815
联 系 人***
招标人:杭州余杭苕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