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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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完善招商机制,构建招商网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招商顾问”在招商促进过程中的带动辐射作用和强大智力支持,在国内外加大力度推介**经开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财富园区、品质园区、幸福园区,结合全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开区“招商顾问”。 |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完善招商机制,构建招商网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招商顾问”在招商促进过程中的带动辐射作用和强大智力支持,在国内外加大力度推介雨花经开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建设财富园区、品质园区、幸福园区,结合全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雨花经开区“招商顾问”。
一、选聘范围
经济发达国家或地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商会的知名人士,学术界知名专家学者、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及大型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对我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有积极性、熟悉资本运作、与国内外企业界有一定联系的境内外各界人士。
二、推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1次(长期有效)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致力于推动园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熟悉项目运作,与中外企业接触广泛,有较多客户资源和信息资源;
(四)信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具有良好诚信;
(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办事机构、企业等主要负责人***
四、选聘办法
(一)选聘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以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选聘“招商顾问”。
(二)选聘程序
发布简章—社会推荐和自荐—园区招商合作局初选—园区招商领导小组决选—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颁发聘书。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选聘简章、拟选聘人员公示通过雨花经开区官网(http://www.hnhky.gov.cn)公布。
1.园区招商合作局对各单位推荐和自荐的“招商顾问”资料进行汇总并登记造册;
2.园区招商合作局征求被推荐人意见,依据选聘条件,进行初选;
3.由园区招商合作局拟定候选人名单报园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者以雨花经开区管委会的名义颁发雨花经开区“招商顾问”聘书。
五、工作职责
(一)代表园区积极宣传和推介雨花投资环境、投资政策、重点发展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
(二)代表园区联络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招商目标企业,搜集并向我区提供有效投资信息,协助做好相关项目洽谈、签约等工作;
(三)组织符合园区产业发展需要的境外企业和外地企业到我区考察洽谈项目;
(四)协助园区赴相关国家或地区对目标企业开展招商工作,并在当地策划、组织和实施招商活动;
(五)协助并组织对口企业参加园区举办的招商活动;
(六)对园区的招商引资及社会经济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开展与招商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管理与服务
园区招商合作局具体负责“招商顾问”的管理、服务及投资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等工作。
(一)对“招商顾问”实行动态化管理。园区招商合作局定期将其有关情况报园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聘任期满后,由园区招商合作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并决定是否续聘;
(二)在聘任期内,“招商顾问”不得以该名义从事一切与工作职责所规定的不相符的其它活动。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纠纷均由该“招商顾问”本人自行负责;对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的,终止聘用;
(三)聘任期间,每年为“招商顾问”提供2万元基本工作经费,用于招商联络、考察等日常工作。每年度组织考核,第一年不合格者,第二年不予提供基本工作经费,连续两年不合格不予续聘;
(四)园区在境内外举办各类招商活动时,首邀活动所在地的“招商顾问”参与,并认真听取其意见;
(五)园区招商合作局为“招商顾问”提供必要的服务,并负责管理协调:
1.按照产业、行业类型对“招商顾问”进行分组,安排专人对应相关产业小组的“招商顾问”,做好相关服务沟通工作;
2.定期向“招商顾问”提供招商动态信息,通报园区招商信息、重大招商活动计划;
3.及时提供“招商顾问”工作所需的投资指南、项目研究报告等招商资料;
4.定期征求“招商顾问”对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其反馈的有关信息并将情况报园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办理结果及时函复其本人。涉及的相关事宜,由园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办理;
5.定期和不定期邀请“招商顾问”来园区参观、考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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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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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18号309室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