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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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8 |
招标业主: |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第五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评选及推广服务项目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第五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评选及推广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艺术表演场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电影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电视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广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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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7日 14: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14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2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临琼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00000000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第五届.docx |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第五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评选及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第五届“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评选及推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TC-C-19330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基本概况:预算金额150万元;用途: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第五届 “文化中国”微视频征集、评选及推广服务项目是由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以“微视频”为载体,通过征集评选的方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征集活动,策划并实施文化工程“乡村拍手”计划,通过培养基层文化站站长的微视频制作和带动基层群众参与微视频征集活动的能力,从而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真正深入到基层的目的。同时,依托公共数字文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各级网络、新媒体平台及其他视频网站对活动产生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播。本次活动应体现对基层群众参与活动的吸引力。简要技术要求:发展中心委托承接主体开展2020年“文化中国”微视频作品征集暨“乡村拍手”计划实施,重点任务包括:征集微视频作品不少于500部,实施“乡村拍手”计划,组织面向全国基层文化工作者进行微视频创作专题培训班,参与各省相关培训班不少于10次,累积线下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组织3次线下推广活动。数量:1包。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 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