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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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运输服务(标段一)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20190847124842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运输服务(标段一)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运输服务(标段一) | 1 | 项 | 江北污水处理厂预计年产污泥21900吨(含水80%)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及运输服务等。 | 预算价:人民币约 1467.3万元/二年。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本项目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18日两次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至磋商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仅一家供应商响应。因本项目时间的紧迫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发包给平阳县绿洲生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平阳县绿洲生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塔下村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原采购文件中不存在任何有倾向性,排他性的条件设置。 2、目前温州地区各个具有污泥处置资格的单位处理能力接近于饱和运行,造成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满足公开招标的法定数量,建议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 3、平阳县绿洲生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2次公开招标唯一响应单位,同时采用生物堆肥的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含水量80%的污泥。建议平阳县绿洲生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 综合所述:专家组建议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运输服务(标段一)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平阳县绿洲生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瑞安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