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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小学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6
截止日期:2019.08.09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实验小学****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PKXX-******** 招标条件 *****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实验小学****年暑期维修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号)。工程资金来源:专项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
关键词: 小学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PKXX-20191001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 建设项目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19]74号)。工程资金来源:专项资金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柳州南路8号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设计装修的综合楼为四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936.84平方米,一层包括科学室、音乐室、图书馆等工1685.81平方米,二层包括多媒体室、创客空间、机器人室、报告厅等1685.81平方米,三层包括书法室、美术室、心育室等1282.61平方米,四层包括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办公室等1282.61平方米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8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2019年暑期维修工程设计,以及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其他所有设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7日历天(初步设计完成3天,施工图设计完成4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138)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设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6)无下列行为:(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6.1、设计费报价(10分)

    (1)最高限价为1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该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本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以上计算中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人员配备(10分)

    (1)项目负责人***

    (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 职称证书上无专业时以毕业证书为准,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6.3、业绩(8分)

    (1)企业业绩:2016年8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得4分。(时间、金额以合同原件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2)项目负责人业绩:2016年8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在4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且为项目负责人***

    (1)设计总体思路是否清晰,使用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方案是否合理、全面等,提供鸟瞰效果图(二张)(14.5≤优≤15分,14≤良<14.5分,13.5≤中<14分,无此项得0分)。

    (2)对项目现状的描述、认识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是否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14.5≤优≤15分,14≤良<14.5分,13.5≤中<14分,无此项得0分)

    (3)建筑方案的理解:对平面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等正确把握和处理,有合理必要的文字表述和图示表达(14.5≤优≤15分,14≤良<14.5分,13.5≤中<14分,无此项得0分)。

    (4)设计特色及创新体现低碳、生态、海绵、智慧理念,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情况(9.5≤优≤10分,9≤良<9.5分,8.5≤中<9分,无此项得0分)。

    (5)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根据投标人各分项工程节点计划安排的衔接情况及工序合理性进行评定。(9.5≤优≤10分,9≤良<9.5分,8.5≤中<9分,无此项得0分)。

    (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投入的后续人员数量和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定。(6.5≤优≤7分,6≤良<6.5分,5.5≤中<6分,无此项得0分)。

    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部分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委托评委会抽签确定排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2开标时,投标人所报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8.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8.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8.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单位负责人***

    8.8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以光盘为载体密封递交。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柳州南路8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138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系人***

    电   话:15861801801     电      话:13611518332

    传   真:   025-68531560                           传      真:025-86203663

    电子邮件:  1753762180@qq.com                电 子 邮 件***

    开户银行:   山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北支行     开 户 银 行:南京银行乐山路支行

    账     号: 310301000231                           账       号:0155012021000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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