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BZBGG2019080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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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08.06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襄阳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名称: ****年**互联网+创新创业产业园展厅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创建时间日期: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终止: 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2019年襄阳互联网+创新创业产业园展厅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8-06 08:33:13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8-06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8-12 17:00:00 | |
终止: | 否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襄阳互联网+创新创业产业园展厅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 YT09201901072ZB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概况:互联网+创新创业产业园展厅设计、布展及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整体策划、展览展示设计;(2)展厅主展项设计制作;(3)多媒体数字内容制作;(4)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5)展馆多媒体智能化系统集成。(6)装饰施工。 1.1.1 招标范围:承接襄阳电信互联网+创新创业产业园展厅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相关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各相关区域装饰装修的功能配置要求、材料(设施、设备)品质要求、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工艺要求等;总承包方须负责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并负责整个项目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保证整个项目整体投入正常使用。 (1)设计服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材料(设施、设备)采购: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供应、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检测试验、安装调试等工作。 (3)工程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工程)、末端暖通空调工程、末端消防设施工程、部分非承重墙的改造(若存在此类情形)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项目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建设手续: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7)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验收及备案过程中,由总承包方负责办理验收及备案工作,发包人负责提供应由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1.2 建设规模:项目预估费用为人民币500万元(含税)。 1.1.3 实施地点:襄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 计划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3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2019年9月2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开馆试运营。 1.1.5 免费保修期:符合国家现行保修条例规定; 1.1.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及中国电信湖北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服务费以包干方式报价,设计服务费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工程费用以“结算折扣”方式报价,工程费用结算折扣不得高于98.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需担任过EPC总承包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4)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拟派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 (5)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拟派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人;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的(EPC总承包类)房屋装修工程业绩;以单项合同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二年(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8、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本次招标接受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最多由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能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廉洁承诺。 2.11、单位负责人***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有严重违法、失信、经营状态异常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 6日9时00分至2019年 8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江发路8号1栋4层412室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完成微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付款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中邮通招标”(打开微信-添加朋友-搜索“中邮通招标”并关注-点击“公开项目”-搜索或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链接-选择报名的标段-正确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标书费-完成报名);成功报名后可在“我的报名”中下载标书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专票需等待我公司后期邮寄,邮费自理)。 4.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2.3 招标文件费用: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8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江发路8号1栋4层412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