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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校园修缮项目监理费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6 标签: 福建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6
截止日期:2019.08.06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YS[TP]2019007的2019校园修缮项目监理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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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006 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监理服务 1 国内 53100 53100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祥见投标文件
合计: 531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叁仟壹佰元整(¥531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 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闽东西路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工程技术要求 1.1、施工必须满足设 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隐蔽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后,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3、派驻的监理人员应满足本次建设项目的需要。 2、监理工作内容:校园改造过程质量监督。 2.1、施工阶段: 2.1.1、协助采购人进行有关施工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审查招标文件,协助签订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以及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补充协议。 2.1.2、参与确认承包商所选择的分包商和设备供应 商。具体负责审查分包商资质,包括对分包商或供应 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进行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采购人。 2.1.3、定期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2.1.4、负责计算、审核各项索赔金额,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纠纷。 2.1.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及决算,并可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情况增减预算或决算,但前述增减应得到建设单位或采购人的书面确认。 2.1.6、负责审查核定施工过程中施工方申报的月工程量(或节点工作完成情况)及费用并申报采购人。 2.1.7、审核工程范围内的洽商签证、设 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施工图外发生的设 计变更、洽商及各种签证。此项工作应在收到承包商申请后的7日内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审核并完成,并在每月25日前将承包商核定的费用上报采购人确认。 2.1.8、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和处理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数量。 2.1.9、根据合同要求,结合监理情况,审核施工方申报的结算书并向采购人提交审核报告。 2.1.10、根据采购人及各项合同要求,审核承包商编制的该项目的年、季、月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 2.1.11、根据采购人及各相关合同要求,制定本工程总进度控制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劳力安排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 2.1.1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周进度计划并监督、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对上述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和必要的指示。 2.1.13、对承包商报送的工、料、机动态月报进行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指令。 2.1.14、审核采购人、承包商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出有关建议和补救措施,并发布有关指令。 2.1.15、及时分析进度障碍,调整总控制进度计划,上报采购人,并提出补救措施,发布相应指令。 2.1.16、审核施工图并提供修改意见,组织图纸会审和设 计交底工作。 2.1.17、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并监督其实施。 2.1.18、对采购人、承包商选定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和验收,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设备进行重点质量控制,重点核查承包商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有无违反投标承诺。 2.1.19、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及时验收,材料、设备使用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有见证取样。及时向采购人呈报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 2.1.20、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2.1.21、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 计文件、规范、规程的承包商,责令立即改正,必要性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的承包商签发监理通知后,尚应监督相应整改措施的执行,直至整改完毕。 2.1.22、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对各阶段、各重点部位施工中存在的影响质量的关键问题,应主动组织各施工单位认真分析,找出解决并监督施工方落实实施,并做好实施效果的复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认真检查、签认各项隐蔽工程,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部位、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1.23、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向采购人提供专项报告并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2.1.24、督促承包商向监督部门申报审核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装修样板质量。 2.1.25、承包商要求变更设 计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报采购人确认,由采购人向设 计单位提出,在设 计单位修改设 计后,经监理人和采购人审核批准后,由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 计变更通知。设 计单位修改设 计方案,由采购人、监理人审核,经采购人批准后,通过监理人向承包商下达设 计变更。 2.1.26、由采购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监理人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采购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监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1.27、组织施工过程中样板工程的实施,并组织样板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意见报采购人批准。 2.1.28、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达到厦门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2.1.29、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1.30、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工程移交。 2.1.31、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完整的成册档案移交采购人。 2.1.32、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并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处罚。 2.1.33、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文明施工的行为或情况及时通知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并按施工合同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处罚。 2.2、工程保修阶段: 2.2.1、协助采购人签订本项目的保修合同及保修终止合同。 2.2.2、采购人在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将通知监理人的有关人员,监理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负责解决问题。 2.2.3、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商及时赶到现场维修,并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措施,组织承包商进行维修。经建设单位或采购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审核维修费用,并报采购人批准。 2.2.4、监理人应对每一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 2.2.5、监理人负责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及保修期内发生的雇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责任方的确认。 2.2.6、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经采购人同意后,监理人有责任组织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采购人。 2.2.7、监理人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及质量问题分析。 3、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3.1、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为本企业职工,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通过年审有效,无被停接任务等处罚,专业为土建类专业,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及组织协调能力。 3.2、项目监理班子其它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应配套,能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 3.3、项目监理班子人员配备至少应满足下表要求: 3.3.1.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同时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担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担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 3.3.3.专业监理员1名,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担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拟担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或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拟担任的专业以证书上从事专业为准)或设区市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或岗位 证书(拟担任的专业以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 4、其它协议条款 4.1、采购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其它设施由监理人自备,费用自理。 4.2、监理质量目标: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国标GB T 19668.4-2007规定的合格标准。 4.3、因监理人原因需要更换监理人员,经委托人同意并报市质检站备案后方可更换。 5、其他要求 5.1供 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目录、文件页码及资料清单。 5.2成交供 应商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并对监理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应承诺承担本项目下保密义务, 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1次 验收期次说明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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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通过验收时结束。

10、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成交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福建省宁德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闽东西路5号 住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1号楼801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服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8-6107-0000-1405

签订地点:宁德市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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