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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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受中国人民**军*****部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的委托,就其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于上级拨款,已到位,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该项目位于*****部队内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1675部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的委托,就其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于上级拨款,已到位,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该项目位于31675部队内 。
2.2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31675部队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2.4 本项目合作期限8年。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
3.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 税务登记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⑤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75部队保障部军需营房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口分公司地址:***
邮编:075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