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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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奇峰村安置房**#、**#楼建安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奇峰村安置房**#、**#楼建安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衡发改备【****】***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衡发改招【****】**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
雁峰区奇峰村安置房24#、27#楼建安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雁峰区奇峰村安置房24#、27#楼建安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衡发改备【2015】19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衡发改招【2016】88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雁峰区奇峰村安置房24#、27#楼建安工程
2.2建设地点:雁峰区奇峰村四组
2.3项目概况:雁峰区奇峰村安置房24#、27#楼建安工程的基础形式为长螺旋成孔灌注桩,桩长约11m,总建筑面积6584.64㎡;本工程包括建筑、装修、给排水及电气工程。项目总投资6550565.20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雁峰区奇峰村安置房24#、27#楼建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19年02月-2019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 08 月 05 日至2019年 08 月 09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中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不得擅自变更,若须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拒绝其投标并按违约处理。
7.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账作废标处理。
7.4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5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并及时下载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08 月26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雁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734-86042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708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307349611
监管部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4-82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