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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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1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城南新区公交站台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城南新区公交站台亮化工程 标段编号****************-BD-***;标段名称城南新区公交站台亮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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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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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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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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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城南新区公交站台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南新区公交站台亮化工程已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盐南管办【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南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南新区公交站台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约55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5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9月19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城南新区境内公交站台亮化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服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1.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3.6.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需满足以下条件,投标时需提供下述“(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保险等方式。(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
若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1号文条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承接一级资质相应的业务。投标时需满足如下条件,并提供下述“(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一)企业信誉良好。自2017年11月24日《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实施之日起无下列行为:1.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2.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的。试行期间,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从通报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信用前,不得承接新的试点工程。(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8月19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
发布。
9.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
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南新区房屋征收和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城南新区南临南纬路、北临纬十路 地 址:***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
电 话:13770089868 电 话:***
传 真:____________ 传 真:***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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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