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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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8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根据***残联的具体要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诚邀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参与****年残疾人儿童少年“送康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街道****年残疾人儿童少年“送康上门”服务项目。 *、项目要求:根据*残联及区残联有关要求,通过“送康 |
根据金牛区残联的具体要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诚邀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参与2019年残疾人儿童少年“送康上门”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河源街道2019年残疾人儿童少年“送康上门”服务项目。
2、项目要求:根据市残联及区残联有关要求,通过“送康上门”工程,有序推动我街道残疾人儿童少年的“送康上门” 服务工作。以“居家康复”为主要形式的送康对象,应通过定期培训家长、适时配发辅具、专家上门指导、定期随访评估、落实救助补贴等方式,改善送康对象居家康复条件,提升居家康复水平与效果。服务基本标准为:每年每人上门服务指导机构一“机构康复” 为主要形式的,承接机构应在专业评估基础上,为送康对象“一人一册”地制定好康复训练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机构康复服务基本标准为:按康复训练要求落实已制定的康复训练计划、全面落实机构康复训练补贴等。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采购项目的转包和分包。
三、比选资料递交要求
1、比选申请人服务价格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服务项目方案书(根据评分依据要求编写以及提供印证材料)。
5、所有资料需递交正本一份。
6、比选申请文件需胶状成册,每份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7、比选申请文件须装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8、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9、 具有履行代理服务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10、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承诺函(原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四、服务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1《项目清单》。
五、具体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2《项目服务要求》。
六、招标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30000元(高于该限价的比选材料按废标处理),以综合评分为原则(《评分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3),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七、比选方案领取时间从2019年8月5日至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金牛区政通路12号)残联办公室领取。比选方案领取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比选申请人在领取比选方案文件时须携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要加盖鲜章)和介绍信原件。
九、比选时间
1、于2019年8月8日10:00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办事处(金牛区洞子口路718号)公共服务科。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比选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包装,且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迟交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比选申请人,一经提交比选文件后,不予撤回。
本项目提交比选文件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比选失败;进入比价环节至少应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交的资料符合本公告第三点之要求,方可继续进行,否则本次比选失败。
十、中选后2日内(含中选当日),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协议)的,业主将重新确定中选人。
十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此次比选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发布。
十三、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联 系 人:陆老师
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