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榄变电站***沙新线邝村支线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 *.*项目招标范围:本 |
1.招标条件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榄变电站708沙新线邝村支线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
2.2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大榄变电站708沙新线邝村支线迁改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电缆、铜芯铝绞线、原有单回架空线路、电杆、铁架及杆上附属设备等;重新敷设电缆、避雷线、新建电杆、新建行车排管、电缆井等。
2.3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本项目的招标预算价为1,884,219.54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及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标准,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资质或资格: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承修类和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必须通过2019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资质审查。相关企业名录见佛供电生部〔2019〕4号文。期间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7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
本工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人员资格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社保证明、电网公司基建施工类承包商备案资料除外)。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身份证、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5.2 报名时间:2019 年 8 月 6 日9时00分起至2019 年 8 月 12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 年8月23日24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 投标保证金递交和退回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9时30分。
7.2开标时间:2019 年 8 月 28 日9时3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5.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7〕29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一楼大堂现场进行人脸识别签到。请投标人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法人签到相关事项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人脸识别入库操作、及时维护与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验证方式为使用自助签到机进行人脸识别签到。自助机开始签到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8时,法定代表人身份验证成功后即可离场。使用自助签到机签到的,招标人无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现场核对和确认,以系统签到记录为准。
当自助签到机、人脸识别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进行自助签到时可改为人工验证签到。人工验证开始签到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8时30分,选择人工验证方式签到的法定代表人应先到取号机取号后等待叫号验证。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验证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7.5.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如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为同一人,则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中标人须负责办理报建、停送电、调试、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与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中标人须确保竣工时能通过当地供电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及通电投入使用,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并视为中标人违约及没收其履约担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通电投入使用后,中标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在本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之前,中标人必须负责保护、保养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0.2 中标人须负责与供电部门沟通、协调本项目供电部门10kV线路通道使用,保证本项目
能按照约定工期及时送电验收。
11.其他1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众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