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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5
截止日期:2019.08.26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已由***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顺发科[****]**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
 
招标公告正文

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顺发科[2017]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昌县高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 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招标编号:E3507210701800323)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及附件:技术规范与要求”

3、工期要求:双方合同签订后90日内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具体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及服务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4.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如下:

4.6.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4.6.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专业:环境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

4.6.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当年注册的公司可不提供);

4.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闽建筑2018  38号)、(闽建筑2018  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4.8、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失信名单,如果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4.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5日 8:30:00至2019年8月26日 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23日 17:00:00。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高阳乡财政所;账号:9050520010010000001367 ;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阳信用社),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 ”字样”。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提交)。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26 日 9 时00分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高阳乡人民政府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065996522,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0599-7851816

 

监督部门名称:中共顺昌县高阳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电    话:0599-7683004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控制价

1

顺昌县高阳溪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采购

1批

3247360元(含暂列金157446元)

 

 

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1

低压开关柜(屏)1AA

 

1.000

2

低压开关柜(屏)2AA

 

1.000

3

低压开关柜(屏)3AA

 

1.000

4

机械格栅(池宽600mm,设备宽500mm,池深4.1m,间隙10mm,出渣高度

600mm)

t

2.000

5

调节池提升泵(Q=50m3/h,H=10m,N=3.0KW)

 

3.000

6

污泥浓缩池(Φ2.5×4.0m,玻璃钢)

 

2.000

7

电控柜(双开门,SS304,立式电控柜)设备配套

 

1.000

8

混合液回流泵(Q=50m3/h,H=10.0m,N=3.0KW)

 

2.000

9

污泥回流泵(Q=2m3/h,H=7m,N=0.37kW)

 

2.000

10

剩余污泥泵(Q=2m3/h,H=7m,N=0.37kW)

 

2.000

11

罗茨风机(提供溶解氧,SSR80,Q=5.26m3/min, H=44.1kPa,N=7.5KW)

 

2.000

12

紫外消毒设备(1个排架,7支灯/模块,Q=1000m3/d)

 

1.000

13

厌氧池布水系统原水、污泥和回流布水

 

2.000

14

接触氧化池微孔曝气系统

 

2.000

15

调节池空气搅拌风机(搅拌,SSR50,Q=1.03m3/min, H=44.1kPa,N=1.1KW)

 

1.000

16

水位控制溢流堰

 

1.000

17

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2(Φ2.8×12.0m,玻璃钢)

 

2.000

18

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1(Φ2.8×9.0m,玻璃钢)

 

2.000

19

整流器柜(为紫外模块配套设备)

 

1.000

20

空压机220v、1.5kw为紫外模块配套设备

 

1.000

21

二沉池(Φ2.8×4.5m,玻璃钢,含中心导流筒、收水系统和支吊架等)

 

 

2.000

 

备注: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土建部分及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受到相关利益方的干涉(诸如专利权人声明,律师函等),中标人又无法提供充足证据,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与其他方签订采购合同。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4、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技术性能应达到现行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且为合格品。

5、以上采购清单的数量为预估数,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工程实际使用量为准;可能与清单中的数量有所浮动,请投标人慎重考虑。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报品目名称的单价及总价,请供应商注意。

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中标人在交货时应提供具有质量检验部门认可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和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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