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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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7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锚具、地材、支座、波纹管、声测管、钢模板、钢箱梁 招标公告 ZT**-*GSZ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合同段工程 已由 **省发展和改革委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锚具、地材、支座、波纹管、声测管、钢模板、钢箱梁
招标公告
ZT17-4GSZG-2019-009
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4合同段工程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55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锚具、地材、支座、波纹管、声测管、钢模板、钢箱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东莞至番禺高速公路桥头至沙田段工程施工第4合同段,桩号K37+800.000~K44+394.200(K38+613.970=K38+616.620,短链:2.650m),路段长约6.592km,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3.50m,共设置主线桥5778.672m/5座:其中特大桥5071.872m/2座,分别为:连马路特大桥3963.472m、厚大路特大桥1108.4m;大桥620.6m/2座;中桥86.2m/1座;互通匝道桥545.3m/2座,均为大岭山互通匝道桥梁,连马路改造拆除线外旧桥并重建166.4m/1座;主线未设置涵洞,匝道共设置涵洞6道,连马路改造拆除新建涵洞2道,接长利用2道;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
锚具、地材、支座、声测管、波纹管、钢模板、钢箱梁。总共分为14个包件: MJ-01、DC-01、DC-02、DC-03、DC-04、DC-05、DC-06、DC-07、ZZ-01、BWG-01、BWG-02、SCG-01、GMB-01、GXL-01计划交货期等待甲方通知。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财务能力:锚具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7、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1.3生产能力:生产商年生产锚具能力应在100万孔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三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2017年、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7年、2018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1.8.投标人报价的锚具为锚具四件套(螺旋筋、工作垫板、工作锚、工作夹片),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工具锚和工具夹片。
3.1.9.其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的厂家或代理商。
3.2.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量在10万立方以上,投标人每月供应量须在5000立方以上。
3.2.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含)以上。
3.2.4质量保证能力:样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符合质量要求,拥有工程项目用砂子、碎石的供应经验。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16年、2017年、2018年有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厂可不受业绩限制。
3.2.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和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分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
3.2.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应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证明投标人销售的矿产品已由投标人缴纳资源税,如因采购中标人的矿产品引起的资源税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并相应承担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各种损失。若中标人不能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则招标人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代扣代缴资源税,在扣除资源税税款后支付货款。
3.2.8.其他: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3.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万套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桥梁支座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3财务能力:支座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7、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年-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投标产品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企业必须有HDR和LNR生产授权。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7其他要求:投标支座报价均需带配套钢板及预埋件等。
3.4.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相关材料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3.4.2.生产能力:年生产波纹管能力应在100万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应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
3.4.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须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近三年(2016-2018年,下同)的相应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3.4.5.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2016年、2017年、2018年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项目的供货业绩。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4.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8.其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相关材料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
3.5.2.生产能力: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应在500万米以上,且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具有省部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2017、2018年的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3.5.3.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5.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6-2018年,下同)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证书;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5.5.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有2016年、2017年、2018年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5.7.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5.8.其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6.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两个年度(2017、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6.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6.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制作所用原材料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6.5.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2016年、2017、2018年广东省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6.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6.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1一般条件
3.7.1.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加工、安装、施工、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3.7.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7.1.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管理制度;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应具有近三年内(2016-2018年,下同)省、部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
3.7.1.4不存在交通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7.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7.1.6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钢结构制作、安装一级资质。
3.7.1.7 卖方要在买方的施工现场建立项目指挥部,所有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7.1.8评审公示后必须通过业主、监理考察才有资格确定为中标单位。
3.7.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专项条件
3.7.2.1桥梁钢结构
3.7.2.1.1投标人应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加工、安装、施工经验的生产企业;
3.7.2.1.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3.7.2.1.3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2.1.4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7.2.1.5年供应能力应在10万吨以上,生产供应能在两个月内完成;
3.7.2.1.6企业应具有近三年参加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公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和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7.3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3.7.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8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若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后发现因投标价格低,投标人用以次充好的办法供货,发现一次直接终止合同,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上报铁路总公司列为黑名单;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不得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法人组织类、自然人类)”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月 27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公园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公园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共营链-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winchainet.cn/)上发布。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
邮 编: 523820
联 系 人***
电 话: 13539119151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账 号:44275701040002033
2019 年 8 月
附表1:物资招标内容、包件划分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锚具 |
MJ-01 |
见招标文件 |
套 |
201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岭山镇莞番高速桥头至沙田段施工第4合同段项目部指定地点 |
2000 |
1 |
|
2 |
地材 |
DC-01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45000 |
2000 |
1 |
||
3 |
地材 |
DC-02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48515 |
2000 |
1 |
||
4 |
地材 |
DC-03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46000 |
2000 |
1 |
||
5 |
地材 |
DC-04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45371 |
2000 |
1 |
||
6 |
地材 |
DC-05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39000 |
2000 |
1 |
||
7 |
地材 |
DC-06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40000 |
2000 |
1 |
||
8 |
地材 |
DC-07 |
见招标文件 |
立方 |
39810.3 |
2000 |
1 |
||
9 |
支座 |
ZZ-01 |
见招标文件 |
块 |
70 |
2000 |
1 |
||
10 |
塑料波纹管 |
BWG-01 |
见招标文件 |
米 |
90571.3 |
2000 |
1 |
||
11 |
金属波纹管 |
BWG-02 |
见招标文件 |
米 |
50613.3 |
2000 |
1 |
||
12 |
声测管 |
SCG-01 |
见招标文件 |
米 |
107483 |
2000 |
1 |
||
13 |
钢模板 |
GMB-01 |
见招标文件 |
吨 |
709 |
2000 |
1 |
||
14 |
钢箱梁 |
GXL-01 |
见招标文件 |
吨 |
4974.5 |
2000 |
1 |
注:具体招标物资数量、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ZT17-4GSZG-2019-009
申请人名称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邮 编 |
|
地址 |
|||
声明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公司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