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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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05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一路道路整修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经芙发改投[****]***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两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
关键词: | 设计 道路 路 |
本招标项目八一路道路整修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经芙发改投[2019]148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八一路道路整修项目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2.3 建设规模:八一路道路整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铣刨、摊铺混凝土,道路病害进行开窗基层处置,提升及更换检查井,道路侧石涂刷警示漆,人行道清障及整修等,具体实施内容以审查后的施工图为准。工程造价约1900万元。
2.4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资金
2.5工期要求:工期 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5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8招标范围:八一路道路整修项目施工图设计到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服务;施工范围:八一路道路整修项目施工,具体实施内容以审查后的施工图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3.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5入围业绩
3.5.1施工不设入围业绩。
3.5.2设计不设入围业绩。
3.6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
3.7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
3.8拟任的技术负责人***
3.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10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3.1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3.12省外企业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4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5.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5.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5.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技术标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为明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8 月 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 8 月 10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 9 月 5 日上午09 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全程受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
9.其他9.1本项目不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9.2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施工企业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和投标文件中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的,均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9.4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立即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招 标 人长沙市芙蓉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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