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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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地 区: | 哈尔滨 |
内 容: | 公告 群力**易地安置暨保障住房项目民生尚都一期空号商服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群力**易地安置暨保障住房项目民生尚都一期空号商服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GC*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本群力西区易地安置暨保障住房项目民生尚都一期空号商服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Z92075GC000201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完成上述项目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要求为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专业。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4、依据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7、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08月09日15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购取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群力西区易地安置暨保障住房项目民生尚都一期
空号商服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92075GC000201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群力西区易地安置暨保障住房项目民生尚都一期空号商服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工程;
2、建设地点:安阳路、三环路、哈双北线和天平路围合的区域内;
3、建设规模:群力西区民生尚都一期空号商服;
4、计划工期: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共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招标控制价:3091237.7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要求为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专业。
3、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4、依据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7、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
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5日9时00分到2019年8月9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5日9时00分到2019年8月9日15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信用评估报告;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投标人企业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建国街30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6189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1888888
电子邮件***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