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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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5 |
招标业主: | 瑞昌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办(瑞购****B*********)号批复,***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RCZCFC* |
关键词: | 医院 |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瑞购2019B000229631)号批复,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瑞昌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瑞昌市人民医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瑞昌市人民医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RCZCFC2019-HJ008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项目需求 |
1 |
瑞购2019B000229631 |
瑞昌市人民医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原装进口) |
1 |
台 |
26.5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项目通过进口设备论证。
5、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6、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若是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是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8)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需要具备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登记证(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开标前10日内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1)单位负责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8、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九江市风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谈判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5日下午15:00 时整(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瑞昌市南环路40号二楼)。
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自行从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获取,按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方式缴纳即可。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4、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按相关法规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到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5、采购人: 瑞昌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16、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信箱:2105638359@qq.com 邮编:33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