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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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招标业主: | 通渭县寺子川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受***********的委托,对*******年第三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寺子村生态养殖产业道路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GSLF-****-*** *、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年第三批统筹整合涉农 |
关键词: | 道路 政府 路 |
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通渭县寺子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通渭县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寺子村生态养殖产业道路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GSLF-2019-027
2、项目内容:
2.1 项目名称: 通渭县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寺子村生态养殖产业道路项目
2.3 本项目共1包。
2.4 采购需求:硬化道路1公里,宽4.5米。(具体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采购预算
3.1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3.2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3.3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5.2提供自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原件装入正本);
5.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 信用甘肃” 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 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在“信用甘肃”网站未查询到企业信息,须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5.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建造师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5.5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开标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的除外)带至开标、评标现场备查
6、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报名时间:2019年08月06日至2019年08月12日,每日00:00-24:00(报名时间)
7.2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8、公告期限:
2019年08月06日至2019年08月12日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
9.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9.4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
10、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 户:101932000287070035323
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09时00分之前。
10.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0.2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供应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0.3 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供应商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10.4 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供应商(供货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0.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单位:通渭县寺子川乡人民政府
11.2详细地址:***
11.3联 系 人:益红林
11.4联系电话***
11.5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6详细地址:***
11.7联 系 人***
11.8联系电话***
甘肃砺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