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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服务期三年)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镇江市招标 机动车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5
截止日期:2019.08.27
地 区:镇江市
内 容:**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生态环境局委托,就***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服务期三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公字第***号;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服务
关键词: 机动车
 
招标公告正文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服务期三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招标编号: ZJHX-(2019)公字第206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服务期三年)采购;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331号)要求,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力度,需要购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服务,主要涵盖检测仪器、检测系统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的日常运行保障,及设备计量校准,数据收集、上传及分析等服务,旨在利用通过尾气遥测系统和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城市交通支干道行驶车辆进行排气污染在线非接触测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三年遥感监测服务,收集、分析监测数据,及时掌握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测量结果及图片信息实施上传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实现高排放车辆的管理、控制和分析决策以及提醒警示的功能,逐步实现监管手段的科学化、智能化、网络化,提高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政策和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更好地促进车辆达标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本次服务采购实施范围镇江市区及辖县区11个点位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的建设达到监测数据收集、上传及分析的验收标准,并在三年服务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监测服务。11个点位均采购固定水平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1个点位的具体分布如下:

序号

镇江市区及辖市(县)区

点位数量(套)

备注

1

丹阳市

2

本次采购由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招标,由镇江市区及辖市(县)区的生态环境部门与中标供应商进行结算。

2

句容市

2

3

扬中市

2

4

丹徒区

1

5

京口区

1

6

润州区

1

7

镇江新区

1

8

镇江高新区

1

合计

11

预算金额为1980万元,具体组成:每个点位60万/年,共11个点位,服务期三年。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每个点位报价超过60万元/年)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8月27日9: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27日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jhxztb@163.com”,报名费请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尚文静   联系电话***

标书答疑联系人:徐建平   联系电话***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1号楼十楼

联系人:曹玮     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 96800元(玖万陆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 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及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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