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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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YM-****(GK)-***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第一标段龙甫乡、芒辛镇、**镇、托布鲁克乡交流电路灯****盏***********盏交流电路灯****盏 第二标段克孜勒乡、苏盖提乡交流电路灯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一、 招标项目编号:YM-2019(GK)-006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第一标段 | 龙甫乡、芒辛镇、乌恰镇、托布鲁克乡交流电路灯1979盏 | 1979 | 2374800 | 盏 | 交流电路灯1979盏 | |
第二标段 | 克孜勒乡、苏盖提乡交流电路灯2035盏 | 2035 | 2442000 | 盏 | 交流电路灯2035盏 | |
第三标段 | 城关乡、英吉沙镇、英也尔乡、艾古斯乡、乔勒潘乡交流电路灯1966盏 | 1966 | 2359200 | 盏 | 交流电路灯1966盏 | |
第四标段 | 依格孜牙乡、色提力乡、萨罕镇交流电路灯1921盏 | 1921 | 2305200 | 盏 | 交流电路灯1921盏 | |
第五标段 | 城关乡、芒辛乡、克孜勒乡、龙甫乡太阳能户灯4011盏 | 4011 | 1042860 | 盏 | 太阳能户灯4011盏 | |
第六标段 | 依格孜牙乡、托布鲁克乡、色提力乡、乔勒潘乡、艾古斯乡、英吉沙镇、英也尔乡太阳能户灯4159盏 | 4159 | 1081340 | 盏 | 太阳能户灯4159盏 | |
第七标段 | 乌恰镇太阳能户灯4404盏 | 4404 | 1145040 | 盏 | 太阳能户灯4404盏 | |
第八标段 | 萨罕镇、苏盖提乡太阳能户灯4181盏 | 4181 | 1087060 | 盏 | 太阳能户灯4181盏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公司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有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8-05至2019-08-09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公司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或城市道路照明及安装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所有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一年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阳光小区D1栋一单元8B)获取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6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19-08-26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保证金 | 40000 | ||||
2 | 第二标段保证金 | 40000 | ||||
3 | 第三标段保证金 | 40000 | ||||
4 | 第四标段保证金 | 40000 | ||||
5 | 第五标段保证金 | 20000 | ||||
6 | 第六标段保证金 | 20000 | ||||
7 | 第七标段保证金 | 20000 | ||||
8 | 第八标段保证金 | 20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英吉沙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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