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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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启东市 |
内 容: | ***农业农村局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农业农村局鱼箱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详细内容见下表)。 货物名称 采购要求 单位 数量 鱼箱 *、尺寸: 上口部分长**cm左右,宽**cm左右;高度**cm左右;底部长**cm,宽**cm *、重量:不低于*.*kg *、材质:PE含量不低 |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农业农村局鱼箱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详细内容见下表)。
货物名称 |
采购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鱼箱 |
1、尺寸: 上口部分长60cm左右,宽40cm左右;高度14cm左右;底部长55cm,宽35cm 2、重量:不低于1.5kg 3、材质:PE含量不低于75% 4、需要能烫金字,鱼箱要求橙色 5、货物质保1年 |
只 |
4000 |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圆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货物运输、装卸、分发、验收、税金、检测、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数量,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咨询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产品的型号或技术参数与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书面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书面文件请于2019年8月9日9:00—9:30送至启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
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如采购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将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16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密封存在透明文件袋内,并标明投标公司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从未使用过的全新设备,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供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产品合格证)。
2.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一年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3.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 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予以扣除。
4.交货期:接采购人供货通知书后9月15日前完成货物供货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5.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7.约定事项:
(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三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样品一只,规格尺寸、质量及颜色报采购单位确认,样品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同时将样品封样作为后续货物验收的标准。
(2)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采购单位按照封样产品对货物的数量、质量等按采购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单位签发验收单。
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及检测,为检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货物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由使用单位出具的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证明材料)后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二0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