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8.05招标公告 > 关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质疑的答复

关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质疑的答复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机动车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5
截止日期:2019.08.05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关于***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质疑的答复 各相关供应商: 关于YZZCG-**********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已收悉,现采购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技术指标要求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测量范围:不透
关键词: 机动车
 
招标公告正文

关于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质疑的答复

各相关供应商:

关于YZZCG-2019176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已收悉,现采购人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3.1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技术指标要求和3.2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测量范围:不透光烟度0~100%,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并认为“省级以上计量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不透光度都不能满足100%,建议修改”。

回复:

1.环保部颁布的《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第AA.3.1.2条规定,不透光烟度测量范围0~100%。

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省级以上计量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是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性。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3.1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技术指标要求,▲道路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系统:前端监测设备可同时监测PM2.5、PM10、SO2、NO2、CO、O3,各监测模块与数据采集子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结构。

测量范围及检测误差:

二氧化硫(SO2):(0~1)μmol/mol ,允许误差≤±25%

二氧化氮(NO2):(0~1)μmol/mol,允许误差≤±25%;

一氧化碳(CO):(0~20)μmol/mol,允许误差≤±20%;

臭氧(O3):(0~1)μmol/mol,允许误差≤±20%;

颗粒物PM2.5:(0~1000)μg/m3,允许误差≤±20%;

颗粒物PM10:(0-2000)μg/m3,允许误差≤±20%;

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

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设置了明显高于项目履约实际需要的条件。此证书具有唯一性的特点,属于排斥、限制竞争及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限制且排斥了市场竞争。

回复: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属于本项目采购核心产品,采购人对产品或服务该项技术的方面的要求,直接涉及其核心利益,关乎能否实现其采购目的,对该项技术性要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遥感监测数据和黑烟车识别抓拍证据要用于超标车辆执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用于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需进行计量检定。本项目属于环境监测范畴,项目采购环境监测设备和其设备计量要求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测量设备提供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是为了证明设备取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未高于项目履约实际需求的条件。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3.1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技术指标要求:

▲黑烟车智能识别仪:

(4)▲识别设备与北京时间同步,24小时误差小于1秒并在取证时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1秒;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日间黑烟车识别正确率≥80%;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夜间黑烟车识别正确率≥60%;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回复:道路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技术参数是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是是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性,全国省级政府计量部门有三十多家,“证书”不是“唯一”的,也不“属于排斥、限制竞争及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限制且排斥了市场竞争”。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中“产品先进性:2、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得2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国家级的,每一项得5分;省部级的,每一项得2分;市级得,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回复:(1)投标产品包含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产品,也包括外购产品,表述得很清楚;(2)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环保领域”很宽泛,并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述“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也未限制那个“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属于环保领域,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可证明制造商产品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以及对项目实施能力可靠、稳定、优质的综合体现,此类证书每年各级权威部门都会给环保领域制造商颁发,所以本项要求并未单一限制证书等级,市级至国家级均可按评分标准得分,不具有唯一排他性。(3)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是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要求。

 

质疑事项5: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中“综合实力:投标人获得CMMI3级认证得0.5分,CMMI4级认证得1分,CMMI5级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回复: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For Software,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是在CMM(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For Software,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在全世界推广实施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信息格式满足国家《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要求,检测数据、图片及视频可实时上传至环境保护主管单位或委托机构。检测数据满足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省、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的数据格式接入要求,实时视频满足三级联网调用要求,系统支持单路或者同时多路实时视频监控。”投标人须要将遥感监测数据需要上传至环保主管单位,满足三级联网要求,同时本项目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软件开发要求较高。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CMMI证书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有关。

 

质疑事项6:第四章 项目需求环境气象测量单元:1)温度计检测范围为-40℃至50℃,准确度为±0.5℃;2)相对湿度计检测范围为5%至95%,准确度为满量程的±3%;3)风向、风速室外专用,测量范围0~20m/s,测量精度±10%;4)压力检测范围70至102.4KPa,允许误差±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及以上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明显指向性,有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环境气象测量单元属于气象仪器领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是为了证明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并未指定具体行政区域或级别,投标人可提供自己生产或者代理具备相关要求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此项无明显指向性。

 

质疑事项7:第五章 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 产品先进性2、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得2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回复: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是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要求,与合同履行相关,不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

 

质疑事项8: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产品先进性: 3、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国家级的,每一项得5分;省部级的,每一项得2分;市级得,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作为加分项属于以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回复: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环保领域”很宽泛,并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述“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也未限制那个“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属于环保领域,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可证明制造商产品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以及对项目实施能力可靠、稳定、优质的综合体现,此类证书每年各级权威部门都会给环保领域制造商颁发,所以本项要求并未单一限制证书等级,市级至国家级均可按评分标准得分,不具有唯一排他性。

 

质疑事项9: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产品先进性 4、投标产品与公安系统实现对接的得3分。(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系统对接证明复印件并提供证明原件备查) 本次招标需求中、验收要求中均未提到投标产品需与公安系统实现对接,故次要求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履行合同无关。

回复: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属于本项目采购核心产品,对超标车辆的检测结果最终将对接到公安系统交警部门进行处罚,采购人对该项服务有直接的需求,直接涉及其核心利益,关乎能否实现其采购目的,对该项要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属于与履行合同无关,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28页:▲测量精度:1)CO: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0.25×10-2,取最大值;2)CO2: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0.25×10-2,取最大值;3)HC:读数值的±15%或绝对误差±250×10-6,取最大值;4)NO: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250×10-6,取最大值;5)不透光烟度(PM):读数值的±5%或绝对值±3×10-2,取最大值;6)林格曼等级:无偏差。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  此项明确要求“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因各厂家申请的证书名称不同不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名称完全一致,所阐述的内容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是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进行采购,“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指满足投标人要求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同类证书,不属于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30页 :环境气象测量单元:1)温度计检测范围为-40℃至50℃,准确度为±0.5℃;2)相对湿度计检测范围为5%至95%,准确度为满量程的±3%;3)风向、风速室外专用,测量范围0~20m/s,测量精度±10%;4)压力检测范围70至102.4KPa,允许误差±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及以上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此项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因各厂家不可能都在同一检验机构对上述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因此不可能出具同一检验机构的证书,所阐述的内容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环境气象测量单元属于气象仪器领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是为了证明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气象仪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并未指定具体行政区域或级别,也并非“唯一”,投标人可提供自己生产或者代理具备相关要求的产品参与本项目,此项无明显指向性。

 

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31页 ▲有关机动车统尾气遥感监测系软件已登记为软件产品并取得软件著作权,以便以后系统升级扩展和维护。▲所投产品具有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的将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进行扣分。招标文件第35页:▲所投产品具有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的按第六章评标办法进行扣分。招标文件第42页:▲(1)所有软件界面为简体中文,仪器所有软件与windows系统兼容,方便使用。投标产品需提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件规章的决定》《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废止,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已取消;招标要求的“软件产品证书”不合理,此项要求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因各厂家申请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不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完全一致,所阐述的内容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1)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取消是指政府行政审批取消,现由行业自治机构行驶软件企业的登记备案和管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仍可以办理。本项目对软件开发要求较高,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证书是为了证明投标人具备保障履行合同的技术能力,不属于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2)本项目是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进行采购,“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指满足投标人要求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和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同类证书,不属于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质疑事项13:招标文件33页 ▲道路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系统:前端监测设备可同时监测PM2.5、PM10、SO2、NO2、CO、O3,各监测模块与数据采集子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结构。测量范围及检测误差:二氧化硫(SO2):(0~1)μmol/mol ,允许误差≤±25%  二氧化氮(NO2):(0~1)μmol/mol,允许误差≤±25%;一氧化碳(CO):(0~20)μmol/mol,允许误差≤±20%;臭氧(O3):(0~1)μmol/mol,允许误差≤±20%;颗粒物PM2.5:(0~1000)μg/m3,允许误差≤±20%;颗粒物PM10:(0-2000)μg/m3,允许误差≤±20%;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

此项技术参数要求并未在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规定,而此项除了对参数要求苛刻,同时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所阐述的内容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道路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技术参数是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是是佐证投标产品符合性,全国省级政府计量部门有三十多家,“证书”不是“唯一”的,也不“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质疑事项14:招标文件33页:技术指标:▲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

1、黑烟车智能抓拍系统包含高清视频采集设备、黑烟车识别软件等。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黑烟车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的将按第六章评标办法进行扣分。招标文件48页:评标标准:1、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遥感计量检测证书、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检测报告,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此项技术指标、评分标准都对“黑烟车检测报告”进行了要求,属于重复要求,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技术指标部分提供“黑烟车检测报告”是对具体的系统功能进行证明,评分标准部分要求并未限制“黑烟车检测报告”的具体内容,不属于重复要求。

 

质疑事项15:招标文件35页:(4)▲识别设备与北京时间同步,24小时误差小于1秒并在取证时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1秒;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日间黑烟车识别正确率≥80%;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夜间黑烟车识别正确率≥60%;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HJ845-2017 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中只对黑烟车林格曼黑度等级进行了规定,并未对此项要求的“识别设备与北京时间同步,24小时误差小于1秒并在取证时与北京时间误差小于1秒;”等进行描述,所阐述的内容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回复:根据《HJ845-2017 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第A.3.3 测量记录柴油车通过检测点时,遥感检测设备自动拍摄并识别车辆牌照号码,自动测量车辆污染物浓度,拍摄林格曼黑度;第AA.2.3 测量原理:林格曼黑度可使用视频摄像设备进行拍摄。  《GAT497-2016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4.3.16 时钟同步与计时误差:系统时间应与北京时间同步,24h误差应小于1S。 本项参数要求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不属于指向特定供应商,倾向于某一特定厂商,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质疑事项16:招标文件第48页: 2、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得2分。(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国家级的,每一项得5分;省部级的,每一项得2分;市级得,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4、投标产品与公安系统实现对接的得3分。(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系统对接证明复印件并提供证明原件备查)

此项要求的“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投标产品与公安系统实现对接”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以特定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回复:(1)投标产品获得国家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是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要求。(2)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环保领域”很宽泛,并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述“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也未限制那个“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属于环保领域,投标产品制造商(生产者)在环保领域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环保示范工程证书可证明制造商产品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以及对项目实施能力可靠、稳定、优质的综合体现,此类证书每年各级权威部门都会给环保领域制造商颁发,所以本项要求并未单一限制证书等级,市级至国家级均可按评分标准得分,不具有唯一排他性。(3)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系统属于本项目采购核心产品,对超标车辆的检测结果最终将对接到公安系统交警部门进行处罚,采购人对该项服务有直接的需求,直接涉及其核心利益,关乎能否实现其采购目的,对该项要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属于与履行合同无关,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事项17:招标文件第49页:投标人获得CMMI3级认证得0.5分,CMMI4级认证得1分,CMMI5级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此项要求的“CMMI3级认证、CMMI4级认证、CMMI5级认证”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以特定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回复: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是在C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在全世界推广实施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信息格式满足国家《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联网规范》要求,检测数据、图片及视频可实时上传至环境保护主管单位或委托机构。检测数据满足国家、省、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和省、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的数据格式接入要求,实时视频满足三级联网调用要求,系统支持单路或者同时多路实时视频监控。”投标人须要将遥感监测数据需要上传至环保主管单位,满足三级联网要求,同时本项目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软件开发要求较高。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CMMI证书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有关。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5日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