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
截止日期: | 2019.08.09 |
招标业主: | 成都市青少年宫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CZZ**-****-***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校区 街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少年宫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CZZ17-2019-5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少年宫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少年宫的委托,对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成都市青少年宫
二、项目编号:SCZZ17-2019-536
三、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
四、项目情况:
成都市青少年宫小南街校区停车棚钢结构改造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比选申请人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8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6:00。
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
十一、本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 选 人:成都市青少年宫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帐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二、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9日 16: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