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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龙岗区物业管理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5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5
截止日期:2019.08.05
招标代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处以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批复意见,经对入围*********“****-****年度***本级物业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编号: SZCG**********)”的预选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确定了
 
招标公告正文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驻龙岗处以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根据区财政局的批复意见,经对入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2021年度深圳市本级物业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编号: SZCG2019190349)”的预选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确定了109家物业管理服务类预选供应商(名单详见附件及龙岗区政府采购网/采购单位页面右侧相关栏目),作为龙岗区物业管理服务类预选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选供应商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预选采购,300万元(含)以上的公开招标采购。  
  二、预选供应商的使用及程序  
  物业管理项目,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系统(http://lg.szzfcg.cn)发布采购公告,公布财政预算及采购需求。采购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采购人既可以从预选库中推荐不少于3 家供应商,被推荐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也可以不推荐供应商,预选库里的供应商均可对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上述两种实施规则均由采购人综合供应商报价和响应文件在系统中自主选择1 家中标供应商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按现行规定打印成交通知书及办理合同备案。采购人自主选择的决策过程应在单位内部存档备查。  
  三、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具体类别预选供应商到期时间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确定有效期限为准。  
  四、预选供应商管理办法  
  为确保预选项目采购质量,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履约项目及时反馈  
  每个预选采购项目采购人都必须填写《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二)动态更新预选供应商库信息  
  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当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区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来函对变更的相关情况进行更新,对于资格情况变更且不再具备项目履行能力的应及时书面来函申请退出预选供应商资格,否则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实后处理。  
  (三)实行预选供应商退出制度  
  在本项目预选供应商服务期限内,预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预选供应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2.所中本库所涉采购项目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在履行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情形的;  
  4.在履行本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转包或挂靠情形的;  
  5.在履行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过程中,被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有效投诉两次的;  
  6.在履行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的履约评价为差或不合格的;
  7.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本库所涉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的;
  8.有被查封或者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等不再具备本预选供应商库所涉项目履约能力情形之一的;
  9.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0.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行为;
  12.出现行贿犯罪行为;
  13.造成其它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五、实行供应商库动态补充机制
  预选供应商库建立后,区政府采购中心可根据实施情况对预选供应商库进行补充。
  六、其他事宜
  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采购人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区财政局或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在实施预选供应商采购过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预选供应商项目可适时变更或终止。
  特此通知。
  附件:龙岗区物业管理服务类预选供应商名单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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