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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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9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各供应商: ***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林木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的委托,拟对****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QHS[****]* |
关键词: | 林业 防治 |
各供应商: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林木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的委托,拟对2019年度宿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9年度宿迁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QHS[2019]0728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农药一批,农药需采用便携式包装,要求每瓶净含量不超过1000毫升或1000克,项目总预算为9万元。 分包1:1%甲维盐,最高限价3.5万/ 吨,项目预算:4万元。 分包2:25%灭幼脲,最高限价3.3万/ 吨,项目预算:5万元。 质保期:一年。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财政报账一次性付清。 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全供货完毕。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响应部分。 本项目采用最低单价中标法。 备注: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两个分包进行投标,也可针对任一分包进行投标。投标人投两个分包的,需针对所投分包分别进行报名。本次招标不限成交分包数。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包装标识与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时,应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包装标识与投标产品使用说明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获取信息 (一)获取时间:2019年08月06日9:00至2019年08月08日18:00。 (二)获取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联系人:张钰 联系电话***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8月09日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9:3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张钰 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询价时间:2019年08月09日9:30 (二)询价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市林木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林木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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