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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83间门面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5 标签: 安徽省招标 蚌埠市招标 租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5
截止日期:2019.08.13
招标代理: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蚌埠市
内 容: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间门面房竞价招租公告(第四次) 受相关部门委托,***产权交易中心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产: *、秀水新村(一村)小区*#楼底商,共*间,建筑面积约***.*㎡,起始价**.*万元/年。 *、秀水新村(一村)小区*#楼底商,共*间,建筑面积约****.**㎡
关键词: 租赁
 
招标公告正文
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83间门面房竞价招租公告(第四次)

受相关部门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以电子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出租如下房产:

1、秀水新村(一村)小区3#楼底商,共2间,建筑面积约514.2㎡,起始价26.6万元/年。

2、秀水新村(一村)小区2#楼底商,共4间,建筑面积约1036.61㎡,起始价47.3万元/年。

3、秀水新村(一村)小区2#楼底商,共5间,建筑面积约1140.7㎡,起始价52.1万元/年。

4、秀水新村(一村)小区1#楼底商,共4间,建筑面积约1049.29㎡,起始价47.9万元/年。

5、秀水新村(一村)小区1#楼底商,共5间,建筑面积约1363.42㎡,起始价62.2万元/年。

6、秀水新村(二村)小区3#楼北侧底商,共6间,建筑面积约1019.41㎡,起始价42.9万元/年。

7、秀水新村(二村)小区4#楼底商,共5间,建筑面积约383.48㎡,起始价20.3万元/年。

8、秀水新村(二村)小区14#楼底商,共3间,建筑面积约701.63㎡,起始价27万元/年。

9、六公里花苑小区一期2#楼底商,共10间,建筑面积约1073.24㎡,起始价30.2万元/年。

一、资格条件:无。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在禹会区注册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承租人已为禹会区注册的企业则不需另外注册)。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在禹会区注册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承租人本人。

3、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比如快捷酒店、超市、连锁便利店、休闲食品店、银行网点等小污染的行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17:00登陆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19年7月26日9:00 至2019年8月13日9: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元/次。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竞价须知第三条,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17:00。

六、看样时间:公告期内自行看样或预约后安排看样。

七、咨询电话:0552-2073319  看样电话:***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公司83间门面房竞价招租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第四次)



标的说明:

一、出租人:蚌埠禹会建投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

二、标的房屋基本情况:详见租赁明细表(附件一)。

三、瑕疵告知

1、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屋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出租人、中介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项目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租赁年限:5年。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先缴租金后使用。前三年租金不变,自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六、标的房屋水电如需办理过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承租条件:

一、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在禹会区注册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承租人已为禹会区注册的企业则不需另外注册)。

二、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在禹会区注册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承租人本人。

三、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比如快捷酒店、超市、连锁便利店、休闲食品店、银行网点等小污染的行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优惠条件:

一、沿街底商:给予装修期3个月,免租金(在第二期租金中给予减免)。

二、履约保证金返还:在承租人当年租期满时,无违约行为,出租人退还总履约保证金的10%。



竞价须知:

一、报名方式

1、意向承租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使用自然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自然人账号,使用法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法人账号

2、完成注册的意向承租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竞买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负责人***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竞价保证金:10万元/标的。户名: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标的1: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0

标的2: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1

标的3: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2

标的4: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3

标的5: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4

标的6: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5

标的7: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6

标的8: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7

标的9:账号1280601021000080979005808



1、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交易费、履约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湖路1000号)一楼产权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受让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成交年度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计算取整)。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收据。

    2、租赁期内,因承租人原因需动用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需在缴纳下一期租金时将履约保证金充实至原数额。

六、成交公示期止后30日内,承租人均以企业名义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易文件中相关的权利义务由该企业共同承担。

七、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将首次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市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收到交易费后由市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交易费发票),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出租人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

下期租金应在租金结算日到期前30日前一次性缴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承租人租金到达出租人指定账户为准)。收到租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

八、关于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将标的房屋以现状为准交付给承租人。

2、出租人承担房屋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前期出租人对房屋已预交部分水电费用,双方在移交时核定结清。

九、关于经营管理

1、承租人利用房屋的外墙设置广告、招牌等,须将方案经相关执法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设置的广告、招牌必须用于自身经营。禁止在住宅楼的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

2、承租人承担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电量增容、气、热、通信、网络及“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由该小区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自行协调与小区物业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

3、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应经过出租人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承租人按照向出租人提交的装修方案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原房屋整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及周边建设其他建筑物。装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正式营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相关验收合格证明。

十、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返还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房屋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房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出租人还有权采取停电、停水、没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承租人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房屋时,承租人应清偿其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意向承租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期(报名期)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不得署名)向出租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2、出租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竞价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二、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十三、责任和违约处理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承租人所缴竞价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用于对出租人的补偿。

(1)承租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承租人不按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5)承租人不按期缴纳首次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2、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权,承租人所缴履约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承担承租人任何补偿。

(1)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补足履约保证金达30日以上的;

(2)不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要求且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落实整改的;

(3)承租人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的;

(4)承租人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的;

(5)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整理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6)承租人经营税收未缴纳在禹会区的。

十四、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需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年度成交租金2%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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