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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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9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群力**小区北区、中区消防系统维修完善工程 招标公告 日 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AL-*** *.采购条件 ***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群力**小区北区、中区消防系统维修完善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 |
关键词: | 消防 工程招标 小区 |
群力新城小区北区、中区消防系统维修完善工程
招标公告
日 期:2019年8月4日
项目编号:2019-AL-313
1.采购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群力新城小区北区、中区消防系统维修完善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承包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群力新城小区北区、中区消防系统维修完善工程
2.2项目编号:2019-AL-313
2.3采购预算:约980万元(自筹)
2.4工程范围:消防系统维修完善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2.6 建设地点:群力新城小区
2.7 本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组成员最近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须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人负责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5.1“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5.3 投标人需对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显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9年8月5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 、13:30—16:30(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大顺街13号);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6.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省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群力新城小区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1178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 系 人:芦先生、许先生
电 话:0451-8226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