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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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9 |
地 区: | 东台市 |
内 容: | *、****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经济开发区**新寓三期防雷装置检测服务 已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实施,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 (*)工 |
1、 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城北新寓三期防雷装置检测服务 已经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实施,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内
(2)检测周期:检测进度与施工单位进度同步,进行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备注:1、如检测不合格,检测单位应在各单体工程检测后的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结论性意见,供招标人第一时间内落实整改;2、按检测单位要求整改到位后,检测单位须确保第一时间内实施复检,在3天内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3)检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防雷设施性能检测,出具真实科学、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的检测报告。
4、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城北新寓三期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项目,含经整改后复检直至合格并出具真实科学、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的检测报告等服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
(4)其他检测人员资格条件要求:防雷检测人员4名,其中至少3名需具有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省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省级气象学会颁发的防雷检测资格证书。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请申请人于二〇一九年 八 月三 日至二〇一九年 八 月 七 日上班时间,到 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二楼招标办(经三路7号)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无需重新购买)。
9、于2019年7月26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条第13、14款和第(八)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时间修改为:“提交:2019年8月 8 日10时前网上提交;获取:2019年8月 8 日18时后网上获取。”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条第15、16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8月9 日9时”。
(3)其他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联系人:杨进 联系人***
电话:18921839866 电话:***
地 址:东台市经三路7号 地 址:东达翰林缘商铺12-104号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