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3 |
---|---|
截止日期: | 2019.09.01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建设项目(第一批)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新交农路〔****〕**号)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建设项目(第一批)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部分地方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新交农路〔2018〕34号)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奇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奇台县境内;计划2019年9月1日开工,2019年10月30日完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2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段划分情况表
序号 |
合同 段 |
县市 |
项目名称 |
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一 |
奇台县 |
奇台县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82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2 |
二 |
奇台县 |
奇台县天文台环线道路旅游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30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年以上(含3年)公路工程工作经验,近三年内(2016年8月至今)有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及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业绩;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不允许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7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施工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2 份(每合同段)加盖公章到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段每份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售价2000元每合同段,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8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奇台县交通运输局门口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9年8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奇台县交通运输局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下午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
施工投标单位第一合同段应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担保;第二合同段应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部庭州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