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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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智汇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扶持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围绕高新区“一主一新”产业定位,拟设立**智汇产业投资基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资金来源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 |
南通智汇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扶持经济发展方式改革,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围绕高新区“一主一新”产业定位,拟设立南通智汇产业投资基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资金来源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代为出资),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智汇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项目;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申请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
4、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基金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5、申请人须组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中包括至少3名以上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管理人员;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信用交通”网站(http://credit.mot.gov.cn)、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 8 月 2 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止,投标单位自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
2、招标文件费 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四、场踏勘及疑问
1、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9年8月7日 17 时(招标疑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提出疑问(232129322 @qq.com),如在规定时间未提出询问的,视为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3、招标人将于2019年 8月8日17时前回复所有的疑问或发布主动澄清公告。
4、如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书》的格式填写质疑内容。并将质疑书在2019年8月7日前邮寄或送达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 23 日09时 3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6开标室,详细地址:***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项目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一律使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出的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
2、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3、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与投标者(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汇款:户名:通州区财政局,帐号:1111425709000085561,开户银行:工行城中支行。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8 月 2日至2019年8 月23日上午9时30分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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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公司(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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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高新区江海智汇园A1楼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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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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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3-86598857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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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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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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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