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炼钢起重机车轮组公开竞价
(二)、竞价简介:
(三)、技术质量要求:1、图纸及技术参数见附件。车轮组的外形尺寸、接口尺寸、安装尺寸等必须与现场实物尺寸保持一致,以便更换。 2、车轮组制造应符合国家起重机车轮的各项法律法规。设备制作完成后需提供材料证明、制作检验过程文件、焊缝探伤报告等、工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3、车轮、车轮轴材质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和耐磨性能,材质不得低于42CrMo锻件(不得采用铸造毛坯件),锻造比不得小于4 ,车轮组应进行热处理,表面硬度HB300-380,淬火深度大于20mm,淬火深度20mm内硬度为HB280,使用寿命不得低于3年,车轮组配合精度高于8级;轴承选必须用进口NSK轴承或SKF轴承的,为防止使用假冒伪劣轴承,轴承须向上海欧冶采购信息有限公司订购。 3、本次提供图纸只作为报价参考,正式制造图须使用单位专业人员签字确认。 4、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与实际使用方代表有权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对产品材料、制作工艺、进度进行检查(飞检、A检等)。 5、非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供应商必须通过“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供应商审核”评审且合格。如供应商或主要负责人***
(四)、验收要求:1)、数量验收:需方在收到货物14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需方计量结果为准。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 2)、质量验收:按照图纸尺寸及技术协议验收。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3年。 3)、对设备原材料,供方交货时提供材质检验报告,甲方有权对此类材料留样检测,如发现与图纸要求检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暂停供方供货资格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