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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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06 |
地 区: | 六盘水 |
内 容: | 按照《****财政局关于印发〈*****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通知》(***财发〔****〕*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 三、项目内容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
关键词: | 规划 |
按照《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通知》(六盘水财发〔2018〕2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
三、项目内容
六盘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六盘水市下辖的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县、钟山区及六盘水高新区涉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进行编制。。
四、资金来源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建〔2019〕52号),我市将使用专项资金7万元作为六盘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编制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力量。
4. 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
6. 有良好的相关服务的过往业绩。。
7.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商务要求
1. 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2. 名词定义:本文件中所用的名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为准进行解释。
3.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履行本次采购合同的能力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3.3. 营业执照注明有环保技术服务类项目范围。
4. 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6. 货币: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7. 在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7.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5.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8. 定标准则:现场定标。
9. 签订合同:
9.1. 中标单位须在指定的地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表签订采购合同。
9.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所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9.3. 合同格式可由中标单位自行拟定。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时间和地点
采购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方另行通知。
采购地点:六盘水市城市综合体9号楼9楼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八、公示时间
2019年8月2日至8月6日(3个工作日)。
九、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日至8月6日(3个工作日)。
十、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在报名期间(每天早上8:30至下午17:30)到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现场报名。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
(二)电话报名。在报名期间可电话报名参加投标,需报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和联系人***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