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2 |
---|---|
截止日期: | 2019.08.14 |
地 区: | 宁德市 |
内 容: |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发展及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 招标,以最低价中标法选定设计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 停车场 设计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寿宁县发展及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9】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以 最低价中标法 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寿宁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寿宁县鳌阳镇老城区梅溪、大同;
2.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政府配套 ;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价650万元,梅溪停车场总用地面积1489.39平方米,大同停车场总用地面积1442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寿宁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2.6工作内容:寿宁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工可编制、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编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4日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形式;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投标截止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