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聚合硫酸铁等小化工项目招标采购标书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小化工进行招标采购,请具有此供货资质及供货能力的商家前来投标。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一、招标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详见开标一览表。
2、数量:投标报价单,以合同明确的物资数量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底止,按要求电话通知到货。
3、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小化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及企业的现行标准执行,并且符合买受人使用上的生产、国家环保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有关产品销售标准和规定的商品。
4、验收标准:结算质量以需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验收为准,数量以需方计量为准。
5.其他事项:供方提供真实合法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13%。
二、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水口山厂、矿生产现场。
2. 交货时间: 以合同明确的物资数量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底止,按电话通知到货。
三、招标方式和方法
1.本次竞标以“水口山阳光购销电子平台”网上报价方式投标。
2.以合理最低单价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并保留与预中标单位二次询价的权利。
四、投标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与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形成投标书:
《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1),《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5日星期一下午15:00(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5日星期一下午15: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中心。
五、附则
1.该项目招标结束,中标单位在公示后,二日内须缴纳 100 元的标书工本费, 2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户名: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帐号: 1905037029022118822,开户行:工行水口山支行。
2.违约责任:(具体参照《水口山阳光购销平台供应商管理规范》给予处罚。)
1)中标方未在二日内将标书工本费及履约保证金以公对公的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将取消此次中标资格。
2)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中标方不签定买卖合同,将取消此次中标资格。
3)中标方在约定时间内不签定买卖合同,视为弃标,列入买方供方黑名单,该类别诚意保证金全额扣除。
4)中标方不按要求履行完合同,列入买方供方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
5)本标书解释权属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中心。
6)联系方式***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中心
联系人:康朝晖 电话:***
手机:15173409842 邮箱:2701295919@qq.com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公司
联系人:滕文胜 电话:***
手机: 18374734720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中心
2019年 08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