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人 |
芳桥街道龙眼社区 |
2 |
工程名称 |
芳桥街道龙眼社区磨盘山山林公园景观亮化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芳桥街道龙眼社区 |
4 |
工程内容 |
该工程位于芳桥街道龙眼社区磨盘山北坡,为景观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各类庭院灯、草坪灯、投光灯、管线、电力电缆、控制系统等,总造价约40万。(详见清单) |
5 |
设计单位 |
芳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
6 |
资金来源、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
街道财政,预算价39.52万元,最高限价:31万元,竣工当年年底前付至50%,第二年年底前付至80%,第三年年底前支付余额。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8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11 月 10 日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招标范围 |
按施工图、工程清单内容及施工图纸 |
11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 财务要求:良好 业绩要求:良好 信誉要求:良好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贰级以上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中标后押证) |
1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
16 |
评标办法 |
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且在符合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最低报价方为本次中标方)。 |
17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 王晨曦 地点: 芳桥街道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时间: 2019 年 8 月 9日 8 时 30 分 |
18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芳桥街道办事处第一会议室 |
19 |
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要求提交原件资料,并提供经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两份连同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一正一副)(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注册建造师证书; 8.建造师持有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9.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 10.报名费收据 11.投标保证金 |
*** |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时交由资格验审人员现场点验。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交街道财政所(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圆整。 |
21 |
招标文件 |
到芳桥街道财政所交纳报名费(现金)600元整,另在开标时带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整,现场点验,中标后交芳桥街道财政所,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评标办法及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官网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日:2018年8月8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