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2 |
---|---|
截止日期: | 2019.09.20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献县 |
内 容: | --> ******年“气代煤”燃气壁挂炉及灶具采购项目(**区域及南河头乡部分区域)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气代煤”燃气壁挂炉及灶具采购项目(**区域及南河头乡部分区域)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用户自 |
献县2019年“气代煤”燃气壁挂炉及灶具采购项目(城区区域及南河头乡部分区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献县2019年“气代煤”燃气壁挂炉及灶具采购项目(城区区域及南河头乡部分区域)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用户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献县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献县2019年“气代煤”燃气壁挂炉及灶具采购项目(城区区域及南河头乡部分区域)
??2.2招标范围:2.2.1 项目规模:约2199户,具体户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 招标内容:选择设备生产厂家燃气壁挂炉、灶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2.3 技术规格:拟采购功率20kw、24kw、28kw、35kw或36kw(二选一)、40kw或42kw(二选一),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乐寿镇1845户(包含东街、西街、南街、北街、西关、南关、尤屯、白楼、丁庄、东翟庄、南唐庄、西李庄、大张庄、西武庄、周庄、卢场、北张庄、二孟庄、三里庄、砖瓦窑、西翟庄、牛坟、留富庄、吕庄)、南河头乡354户(包含东方屯、西方屯、中方屯、曹庄)。具体地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2.2.4交货期:由需求方发出配货指令15日历天内,最终2019年09月20日前完成全供货任务。 2.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2.2.6 单位数量: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一标段中标家数为:两家,二标段中标家数为:一家,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进行分配。 招标人可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中标产品连续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质量问题,以及中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是否递补中标人家数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恶意竞争、互相诋毁,夸大、虚假宣传推介产品,误导用户,内部管理混乱,产生纠纷影响项目推进的招标人有权暂停其产品销售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 2.2.7标段划分:共计二个标段。一标段燃气壁挂炉采购;二标段双眼燃气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燃气壁挂炉、灶具生产厂家,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1.1.2一标段提供产品型号20kw、24kw、28kw、35kw或36kw(二选一)、40kw或42kw(二选一)的五个燃气壁挂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其中质量检验报告符合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能效检验报告符合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必须为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纸质报告);二标段提供产品型号额定热负荷3.8kw及以上,所投灶具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包括: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熄火保护等其他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断气熄火保护装置的证明文件或报告。3.1.1.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能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3.1.1.4 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所投产品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1.1.5 提供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具选型的2019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且在有效期内;3.1.1.6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均未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1.1.7 投标人企业增值税缴纳税收证明(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以所属日期为准)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以所属日期为准);3.1.1.8 本项目投标人只能对一个品牌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02至2019-08-0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易兴大厦五楼招标代理科室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4.3.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2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b.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d.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e.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f.燃气壁挂炉保单、燃气灶具选型的2019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g.投标人企业增值税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h.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i.其中二标段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有断气熄火保护装置的证明文件或报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8-27 09:30 ,地点为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献王路南段,献县消防大队东侧)五楼开标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6225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