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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路道路工程施工标段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2
截止日期:2019.08.27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G*****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油路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19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油路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油路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起点长江路,终点至禧龙物流园区;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66.736米,红线宽15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等。

2.4招标控制价:2070570.68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09月06日—2019年10月27日,共5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市政或道桥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企相符、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连续12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开标将进行现场查询,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19年08月02日22时30分至2019年08月07日22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19年08月27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建造师)参加所有阶段的开标会。企业投标后,凡到场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证不符、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至任一阶段的开标会结束,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仍未按时到会或提前退场的,均按投标人自动弃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的评审。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9.3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3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70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9.6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mail :yw8@zz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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