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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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8.26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EPC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FGQB-****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纳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 |
招标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纳溪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EPC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9-510503-77-03-365723]FGQB-0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兴纳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泸州兴纳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503-77-03-365723]FGQB-01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52201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在纳溪区12个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0个,污水处理规模1220吨/天,化粪池480立方米,二三级污水管网11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05公里。
2.2建设地点:纳溪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内的保修工作。
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前完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6年1月1 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施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且相关资质和业务范围以入川登记为准;施工单位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4日 至 2019年8月8日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 CA 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兴纳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西部高新林竹产业园
邮 编:646400
联系人***
电 话:0830-4261438
传 真:0830-426143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610000
联系人***
电 话: 028-63047730
传 真:028-6304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