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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墙面及天棚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8.01 标签: 湖南省招标 装修 工程招标招标 体育馆招标 体育招标 
加入日期:2019.08.01
截止日期:2019.08.08
招标业主: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区:湖南省
内 容:我院拟对体育馆墙面及天棚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体育馆墙面及天棚装修工程 (二)项目预算:******.**元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电话:*********** 二、投标
关键词: 装修 工程招标 体育馆 体育
 
招标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体育馆墙面及天棚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学院有关规定,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体育馆墙面及天棚装修工程

(二)项目预算:373551.05元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电话***

二、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领取办法

1、领取时间:截止至2019年8月2日上午12:00

2、领取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领取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7日下午17:00,投标文件请交学院纪检室(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杨民辉             联系电话***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作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已作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三、投标书的签署及规定

(一)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清楚,标书要求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且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方如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样本上或格式样本复印件上填写数据和文字作为投标书的,招标人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主要业绩(附合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所有投标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能转包,拟任的项目负责人***

(二)投标报价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

3、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

4、投标方对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优惠折扣等,即在投标报价表中声明。

5、投标总价以大写数字为准,单项以单价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一)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投标项目等,并在密封袋的两端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二)投标文件的唯一方式为书面方式,使用电报、电话、传真、光盘、软盘、电子邮件***

六、开标、评标、定标

(一)本项目开标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9:30;

(二)开标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会议室。

七、采购需求

第一节  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工程内容:

品目号

品目名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1-1

装修工程

1

  元

 二、工程条件: 水、电、道路均满足施工要求

三、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期要求

1.1  签订采购合同后25天(日历天)内完成。

(二)项目实施要求(含材料运输保管保险、施工要求、验收要求、质量保证等)

1.   建筑材料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的各类设施及绿化。

2.    施工要求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2   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贰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    验收要求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4   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4.    质量保证

4.1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   质保期按国家建筑装修规范标准执行。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4.3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 工程变更

5.1  工程量增减的数量大于或小于原工程量的5%以上部分,或由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应按实调整。

5.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方现场施工监督人员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

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承包范围: 见工程量清单和具体要求

五、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图纸、标准等) 

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及其解释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9〕4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长住建发〔2018〕104号(关于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长沙建设造价》2019年4月份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行情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条第3款约定;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条第3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条的有关约定。

3、本条第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六、项目特别说明(含计价方式、工程变更、工程竣工结算等)

1、计价方式:本项目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一)》(湘建价[2016]7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长沙建设造价》2019年4月份发布的材料预算价及市场行情。

2、变更估价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原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当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2014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湘建价【2016】134号文、湘建价【2016】160号文的规定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的预算价,无预算价的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取费、人工工资及税金按现行文件标准执行,优惠按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即:以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之间的优惠率为依据)进行优惠。 

(4)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确定。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经财政投资评审定点入库的审计事务所审计,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

 

4、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所用材料均要求为优质、环保、节能、防火产品;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类主材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用于项目建设。凡使用未经招标人批准的材料,无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工期不予顺延。

(2)未明确品牌的材料和设备均应采用优等产品或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项目地点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工期

签订采购合同后25天(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

合格或以上

工程保修期

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70%,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审定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问题,收中标方的纸质支付申请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

合同未尽事项

另行约定

 

二、其他商务要求

1.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施工方案。

2、设施设备采购要求:工程量表所附拟采购设施设备及辅助材料(配件、管件等)质量合格,主材验收时必须有注册商标、产品检验合格证。

3、设施设备安装及质量要求:

3.1 所采购的设施设备进场后必须经采购人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3.2 所采购的设施设备必须按照采购人安装规划和相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安装和验收,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进行。

4、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4.1 投标报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填表须知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因素(如场地因素、地质资料和地下障碍物因素、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等等),在投标报价时做出最优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

4.2 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项目费、其它措施项目费、工程保险费、管理配合费等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含节能方面)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由正式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

4.3 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

4.4 凡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及湖南省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4.5投标人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编制。

4.6工程所用的主材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节能、防火及质量要求,选择中档以上的国内知名品牌。

5.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

6.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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