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2019年度道路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近三年(从2016年7月10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2019年度道路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18-23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9309801)
3、预算编号:08-19-002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1)》等文件的要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所有道路扬尘污染开展精细化治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776940.00元(国库资金:177694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供应商(指拟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0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0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01 16:00:00至2019-08-0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在公告的有效期内(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3:00~16: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公开出售。本磋商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限内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报名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于本项目磋商公告的有效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1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12 09:45: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
2、磋商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型响应文件(2)笔记本电脑(3)上网设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响应文件也将提请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或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购购置费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人民银行网站查询结果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料(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当纸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333 |
邮编: |
20004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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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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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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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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