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01907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19]08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海泰北道(南北大街—海泰西路)道路大修、海泰南道(海泰西路—海泰东路)道路恢复项目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审投准[2019]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为 4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4000.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70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维修海泰北道(南北大街-海泰西路)、海泰南道(海泰西路-海泰东路)道路路面结构层,计划维修道路面积约17万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华苑科技园(环外),包括海泰北道(南北大街-海泰西路)、海泰南道(海泰西路—海泰东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海泰北道(南北大街—海泰西路)道路大修、海泰南道(海泰西路—海泰东路)道路恢复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最高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要维修海泰北道(南北大街-海泰西路)、海泰南道(海泰西路—海泰东路)道路路面结构层,计划维修道路面积约17万平方米。监理范围: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9年08月30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9年08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1年01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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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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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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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8 月 2 日 至 2019 年 8 月 6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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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8月02日至2019年08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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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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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文浩(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霍文财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王兴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9 年 8 月 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3715900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